建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3歲以下
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國營農場、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遼政辦發〔2020〕12號)、《朝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朝政辦發〔2020〕70號)精神,進一步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健康成長,滿足人民群眾對嬰幼兒照護的需求,經縣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家庭為主、托育補充,政府引導、普惠優先,試點先行、穩步推進,屬地管理、分類指導,安全健康、科學規范的原則,加快建立促進建平縣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標準規范體系和服務供給體系。到2025年,嬰幼兒健康管理率達到90%以上,0-3歲嬰幼兒家長和看護人員接受科學育兒指導率達到95%以上,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覆蓋率達到50%以上,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明顯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對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
1.保障居民照護嬰幼兒合法權益。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相關政策法規,強化勞動保障行政執法,落實女方生育假、男方護理假。鼓勵用人單位探索試行安排靈活工作時間等措施,為嬰幼兒照護創造便利條件。支持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各鄉鎮場街要對無穩定就業的人員提供信息服務、就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總工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場街。列第一位為牽頭單位,下同)
2.強化家庭照護支持,提供照護方便。
⑴充分利用醫療衛生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嬰幼兒照護機構及各類兒保專家、教師等人員通過入戶服務、親子活動、家長課堂、健康講座、線上教學和資料宣傳等方式,加強對嬰幼兒健康、家庭撫養和早期發展的科學指導;開展新生兒訪視、膳食營養、生長發育、預防接種、安全防護、疾病防控等入戶指導。(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場街)
⑵大力推進農村和貧困地區嬰幼兒照護服務,推動資源、服務、管理下沉到鄉鎮、社區(村),提升農村和貧困地區嬰幼兒健康水平。機場、車站、商場、醫院等公共場所要普遍建立母嬰室,開辟服務綠色通道,為嬰幼兒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條件。(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商務局、縣交通運輸局、縣總工會、縣婦聯、縣計劃生育協會、縣公安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場街)
(二)推動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
1.強化科學規劃和規范建設。
⑴各鄉鎮場街要嚴格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的標準和規范,統籌規劃發展城鄉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在新建居住區規劃、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并與住宅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無嬰幼兒照護設施的要限期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建設。城鎮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要充分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嬰幼兒的照護服務需求。(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場街)
⑵嬰幼兒照護機構在選址的時候應選擇條件較好、環境適宜、交通便利、周邊治安狀況良好的地帶,遠離污染源,不得臨近加油(氣)站、高壓供電走廊不得穿越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場街)
⑶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建筑設計、功能布局、設施設備等應以保障安全為先,新建、改建、擴建托育機構,要嚴格執行《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39)和國家相關抗震、消防標準的規定。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要按照消防法規、消防技術標準要求設置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設施器材。要配備防寒保暖、防暑降溫、防洪等基本設施。(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大隊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場街)
⑷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應有與舉辦規模、服務功能相適應的固定場所,人均使用面積不低于8平方米。建筑場所由嬰幼兒生活用房(用餐區、睡眠區、母乳喂養區、游戲區、盥洗區、儲物區等)、服務管理用房(保健室、辦公室、安保室等)和后勤保障用房(廚房、庫房、消毒房等)三部分組成,以滿足開展嬰幼兒照護的服務需求。(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衛生健康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場街)
2.支持推動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
⑴加大對社區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力度,通過政府補貼、行業引導和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等方式,新建、改擴建一批連鎖化、專業化的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為社區群眾提供安全可靠的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責任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場街)
⑵集聚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工作,形成以多元化為導向的市場參與格局。各鄉鎮場街要創造有利條件,通過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形式,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依托社區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場街)
⑶充分發揮退休老教師、老干部、老黨員、衛生健康工作者和農村剩余勞動力的作用,通過社區(村)平臺與有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或困難的家庭,就近建立幫帶照護關系,提供公益性照護服務。(責任單位:縣民政局、團縣委、縣婦聯、縣衛生健康局、縣計劃生育協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場街)
(三)發展多種形式嬰幼兒照護服務
1.發展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鼓勵支持社會組織和機關、大型企事業單位等青年勞動力密集的用人單位,采取單獨或聯合的舉辦的形式,在工作場所或就近為職工提供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責任單位:縣總工會、縣民政局、團縣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場街)
2.鼓勵幼兒園開設托班。有條件的幼兒園利用現有資源開設托班,招收2至3歲的幼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勵新建幼兒園按照相關規定配套規劃托班設置,滿足舉辦托班用房需求,積極探索通過改建、擴建等方式,增加普惠性托育資源供給。充分利用社區服務中心(站)及社區衛生服務站、日間照料中心、兒童之家以及小學、幼兒園等公共服務資源,拓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功能,實現與社會公共服務設施共建共享。充分發揮現有幼兒園在管理、專業人才等方面的資源優勢,與新建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結對共建“托育聯合體”。(責任單位:縣教育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場街)
3.按需提供多樣化服務。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可根據家庭實際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場街)
(四)規范管理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1.規范登記備案。舉辦社會服務性質的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在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注冊登記;舉辦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在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登記;舉辦事業單位性質的托育機構,向縣級以上機構編制部門申請審批和登記。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經核準登記后,應當及時向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備案。登記機關應當及時將有關機構登記信息推送至衛生健康部門。(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委編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場街)
2.加強衛生保健。認真貫徹保育為主、保教結合的工作方針,為嬰幼兒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保障嬰幼兒的身心健康??h婦幼保健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要按照職責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衛生保健工作的業務指導、咨詢服務和監督檢查??h級衛生健康部門每年組織1次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從業人員的衛生保健培訓和健康體檢,定期組織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衛生保健檢查,預防控制傳染病,降低常見病發病率。衛生健康部門做好抽查抽檢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并督促整改。(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場街)
3.嚴格監督管理,夯實安全責任制。各鄉鎮場街要嚴格履行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監督管理的屬地責任,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安全保障和責任追究制度,運用信息化手段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實施全過程、全方位、無死角監管??h衛生健康、市場監管、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應急管理等部門按照職責定期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服務質量、安全保障等內容進行考核評估。
按照兒童優先原則,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對嬰幼兒安全和健康負主體責任,要制定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機構設置標準和管理規范。
對新建且僅開展0-3歲嬰幼兒照護的服務機構,如無行業主管部門,其監管責任由衛生健康部門負責。
社會組織和機關、大型企事業單位新增設0-3歲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其安全監管責任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
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配備安全設施、器材和安保人員由公安、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監管;對其工作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落實情況由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法進行監管;對存在虐童等行為的相關個人和直接管理人員由教育、公安部門依法實行終身禁入;對其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裝備開發與嬰幼兒照護相關的產品,必須經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評估和風險監測。(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消防大隊、縣市場監管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場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政策保障。落實國家對社區家庭服務業的稅費優惠政策,對提供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取得的收入,按規定免征增值稅,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對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按規定免征契稅;對用于提供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房產、土地,按規定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不動產登記費等相關收費;對取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的托育服務機構,符合免稅收入條件的收入可以依法享受免征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企業實際發生的職工子女嬰幼兒照護服務費用支出,屬于職工福利費支出范圍,按稅法規定計算扣除。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氣實行居民價格。 (責任單位:縣稅務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場街)
(二)加強用地保障。將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用地按規定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及年度用地計劃并優先予以保障。農用地轉用指標、新增用地指標分配要適當向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建設用地傾斜。引導支持利用低效土地或閑置土地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對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和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建設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劃撥方式予以保障。(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場街)
(三)加強財政保障。財政部門要利用現有資金和政策渠道,將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管理所需的經費等納入縣鄉政府財政預算,支持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的發展,保障日常辦公、監管與指導、專業研究等工作。對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政府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予以支持。托育服務從業人員參加保育員、育嬰員等項目培訓并鑒定合格的,可按照緊缺培訓補貼項目規定標準,給予培訓費補貼。各鄉鎮場街政府要加大籌資力度,積極使用行業產業發展經費等支持嬰幼兒照護服務類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項目。積極做好社會資金的投入引導,促進社會化嬰幼兒照護服務的多元化投入。(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衛生健康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場街)
(四)加強人才保障。在幼兒教育、保健護理等相關專業人才培養方面具備基礎的高等和職業院校,根據社會需求開設嬰幼兒照護服務相關專業,依據國家培養目標和計劃,制定培訓規劃,合理確定招生規模、課程設置和教學內容,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專業化、規范化發展??h要建立嬰幼兒照護服務培訓基地,加強嬰幼兒照護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安全教育、職業技能培訓;支持家政企業按照規定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職業教育培訓。要在嬰幼兒照護領域積極開展“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工作,開發相關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深化復合型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培訓模式和評價模式改革。與省市專家咨詢隊伍溝通,為嬰幼兒照護提供智力支持。(責任單位: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健康局、縣總工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場街)
四、組織實施
各鄉鎮場街和相關部門要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和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工作由衛生健康部門牽頭,機構編制、發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財政、人社、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營商、稅務、工會、共青團、婦聯、計劃生育協會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指導、監督和管理。要加大輿論監督力度,推動各項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政策措施真正落地。
建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